十二、监理管理管理标准国电集团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理管理。小型水电项目和收购项目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国电集工[2004]327 号)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DL/T 5111-200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3

  术语和定义

 3.1

 实施阶段:工程项目审查批准后,从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招标与签约、正式开工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的全部建设时期。

 3.2

 全过程的监理:指实施阶段内所包括的全部建设过程的监理工作。

 3.3

 全面监理管理:在建设项目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的工作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进行全面控制,对工程施工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涉及的各方面关系进行组织协调。

 4

 总则

 4.1

 “小业主、大监理”是项目公司实施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

 模式。业主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宏观控制和总体协调。监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及文明施工的日常控制,负责日常合同结算工作以及与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等。

 4.2

 项目公司必须在招标阶段通过细化经济条款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引进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监理行为,督促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廉洁、科学”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理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理合同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项目公司要定期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为保证进场监理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在招标阶段应充分考虑监理投标报价因素,预防和避免恶性竞争、低价中标。

 4.3

 管理目标 (1)工程总投资不超概算。

 (2)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争创“鲁班奖”。土建工程单元质量评定合格率 100%,优良率≥85%;金结和机电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合格率 100%,优良率≥95%。

 (3)工程安全确保“零事故”;文明施工水平达到国电集团标准要求。

 (4)工程进度可控在控,满足合同要求。

 5

 职责划分

 项目公司所属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理管理工作,机电物资部门是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职能管理部门,协助工程管理部门管理监理工作。

 6

 现场监理机构及人员管理

 6.1

 现场监理机构 项目公司在召开首次监理进驻例会前,应对监理单位现场驻地监

 理机构(一般简称***工程监理部)及其人员,按照监理合同文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投标书及监理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查。若不符合要求,需及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纠正补充。

 (1)要审查监理部内部机构是否按投标文件承诺进行设置,首次进驻人员数量是否达到“监理人员计划表”承诺的首批进驻人数,不满足时,要限时补充到位。

 (2)要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部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重要岗位人选是否按投标文件承诺进驻。若非本人,要及时要求纠正。

 (3)要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部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重要岗位人员执业资格是否满足岗位要求。对不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执业资格人员,或不满足专业要求的人员,要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更换。

 (4)对经协商,监理单位仍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进驻人员或设置现场监理机构时,将及时通过法人通知监理单位终止监理合同。

 6.2

 现场监理人员管理 (1)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管理。对总监管理采用工作评价制度。项目公司应成立监理考核评价小组,对总监进行考核评价。在总监试用期(招标文件应规定总监设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内,监理考核评每月考评一次。试用期过后,每季度考评一次。考评内容包括身体状况、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现场工作时间及执行合同能力等。若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将通过谈话等形式给予警告;若连续四次考核不合格,将通过法人要求监理单位更换总监。

 (2)监理工程师(简称监理)管理。对除总监以外的监理人员

 管理采用业主现场代表抽查评价制度。抽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身体状况、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及执行合同能力等。经抽查不合格者,将根据业主现场代表的提议采取警告、劝退、要求离职及驱逐等措施。监理人员存在下列行为的将采取驱逐措施。接受施工单位工作以外的宴请、礼金、纪念品等;在施工单位处报销车费、通讯费等各种费用;私自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队伍或设备材料供应商;因监理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7

 监理资源管理

 监理资源管理主要包括除人员以外的由监理机构提供或购置的现场监理用车、监理质量控制、工程量复核等设备设施数量、完好率等情况进行核实,定期抽查。该工作由业主现场代表组织定期(一般为每季度一次)抽查评价。对不满足要求时,责令限期达到要求。抽查评价内容主要根据投标文件资源设备清单逐项进行检查。

 8

 监理业务管理

 监理业务管理是通过对监理“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过程质量抽查及成效评价来进行。工作过程质量抽查由业主现场代表组织定期(一般为每季度一次)抽查考核。成效评价有各职能部门进行。

 8.1

 原材料、试验、测量与安全监测监理控制工作抽查。由业主现场代表组织抽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①对监理机构配置的现场试验室进行审核,其检验资质、主要设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人员配置满足合同和现场施工需要,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② 对钢材、水泥、粉煤灰等施工主材抽检频次是否满足合同及监理规范要求,抽检方法是否按规程进行。抽检结果是否及时统计分析。对不合格原材料是否及时提出处理措施。不合格原材料是否进入现场并用于工程施工。③对用于工程的砂石骨料、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抽检频次是

 否满足合同及监理规范要求,抽检方法是否按规程进行。抽检结果是否及时统计分析。对不合格半成品材料是否及时提出处理措施。不合格半成品是否进入现场并用于工程施工。④对于现场测量工作,是否在该分部工程开工前进行原始测量,取得第一手独立测量资料。在分部工程完工后是否及时进行竣工测量。所有测量、试验、检测等工作,是否在工作完成后,由参加人员及时在原始资料上签字认可,是否存在事后补签字的违规现象。⑤监理机构是否及时督促各施工单位上报安全监测报告,并对监测成果进行独立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

 8.2

 工程质量监理控制工作抽查。由业主现场代表组织抽查。主要包括:①是否及时报送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监理报告,并按项目公司审核意见进行修订。②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规程规范的要求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具体项目单位(项)、分部(项)工程进行划分,并及时下发至施工单位执行,并报业主备案。③是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质量监理控制的关键点、见证点,并根据重要程度和必要性分别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见证、抽检、复核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尤其针对隐蔽工程、重要部位施工或安装必须进行全过程旁站,形成详细记录并及时组织检查验收。④是否及时组织对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⑤是否在进行阶段验收、质量巡视、政府职能部门或上级单位检查等活动时,按照项目公司的要求开展相应的迎检配合工作,提供汇报材料,并对其内容负责。

 8.3

 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工作抽查。由业主现场代表组织抽查。主要包括:①是否按“三同时”要求,在施工方案审批时,同时审批施工安全措施方案。②是否督促承包商按审批的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实施。③是否及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④是否及时组织安全检查。

 8.4

 工程进度监理控制工作抽查。由业主现场代表组织抽查。

 主要包括:①是否按期及时报告工程进度情况;进度报告中是否对工期超前或滞后原因进行评价;是否对滞后工期的工作提出赶工措施。提出的赶工措施是否结合实际,是否可行。②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等资源配置进行检查,并将资源配置情况及时报送项目公司备案。

 8.5

 工程投资监理控制工作抽查。由业主现场代表组织抽查。主要包括:①是否及时进行已完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审核结果是否实事求是。②是否根据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对具备签证条件的工程进行工程量的签证。在工程量的签证中,是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测量、检测、抽查等方式,保证工程量签证的准确性。③竣工工程量的签证是否在该合同工程或单位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完成。竣工工程量是否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人员根据已审核通过的竣工图纸进行计算,专业工程师审核认可,经总监批准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提交给项目公司。④是否及时认识到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的情况,并及时报告项目公司。⑤发生工程变更时,是否按照审查原则对工程变更的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对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影响、对关键工期目标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供项目公司决策,并报项目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当工程变更实施时,是否对变更前后的工程量的变化、造价的变化、施工工艺的变化等详细的记录,以作为调整合同价格或工期的依据。⑥是否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预先提醒施工合同双方做好预控和预防索赔管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是否在接到索赔或反索赔要求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的索赔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认证,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8.6

 工程信息报告监理工作抽查。由业主现场代表组织抽查。

 主要包括:①监理单位是否建立工地例会制度,及时对工程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考核指标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及时报送项目公司。②监理机构在实施工程监理工作中,是否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及时向项目公司汇报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是否按照要求,定期向项目公司报送监理综合月报、安全月报、质量月报、监测月报等,并对报告的内容负责。在工程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时,是否在规格时间内向项目公司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部位、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损失、事故责任初步分析结果、目前采取的措施等),事故调查结束后向项目公司报送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③在进行阶段验收、安全检查、政府职能部门或上级单位检查等活动时,是否按照项目公司的要求开展相应的迎检配合工作,提供汇报材料,并对其内容负责。

 9

 考核

 9.1

 监理工作由其分管的业主现场代表或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监理工作季度考核每季度末进行,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监理工作年度考评年底进行,首先由监理单位按项目公司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表格进行自我评定,然后由业主现场代表或工程建设处打分,得出年度监理工作综合考核的结果并提交项目公司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年度监理工作考核结果,报送上级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后考核结果为监理机构年度工作的最终结论。以此结论为基础建立监理机构的资信档案,作为以后监理业务招标评标的重要参考资料,有严重违反监理规范或监理大纲行为记录的将禁止在公司后续项目招标中中标。项目公司根据审批的结论按相应的规定对监理机构实施奖励与处罚。

 9.2

 监理机构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的培训

 教育,选聘品行好、业务精的人员担任主要监理职务。对于在监理工作中表现不佳或职业道德不良的监理人员,业主现场代表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撤换,如监理机构拒绝执行,业主现场代表将发出不受欢迎人员通知单,并限期离开工地。

 9.3

 监理机构违反有关监理规范或由于监理机构的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监理机构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公司可根据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监理合同。

 9.4

 由项目公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监理工程师工作情况考核表》(见附件)按季度实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支付监理费用和实行奖罚。可设立合同目标奖作为奖励资金来源,根据目标节点情况按季度设置。

 9.5

 考核等级标准划分和奖罚措施。考核共分为四个等级:考核结果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达到优良的,全额支付当季监理费用并按合同约定给予相应奖励;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支付当季监理费用;考核结果若不合格,应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提出警告,责令其限期改进监理工作,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若连续两次考核达不到合格以上要求的,除扣除合同违约金外,项目管理单位有权利要求更换总监;连续三次考核仍达不到合格以上要求的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有权依据监理合同的规定终止合同。

 9.6

 监理考核结果应及时通报监理单位。如监理机构对考核结果或处罚决定有异议,应在14日内向业主申请复议,过期视为同意。监理机构也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协调。

 9.7

 每季(年)末由监理机构结合综合考核情况推选成绩突出的优秀监理人员,经项目公司复核后予以奖励。

 10

 附则

 10.1 本标准中与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10.2 本标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水电站监理工程师

 年

 季度工作情况考核表

 监理单位:

 监理项目:

 序号

 考核项目及要求

 标准分

 考核情况

 考评得分

 1 内业 管理 (51分)

 监理人员、设备满足合同要求,满分 10 分。主要监理人员缺少一人扣 1分,设备不齐扣 1--5 分,最多扣 10 分。

 10

  2 监理总监和总工、以及主要监理人员按合同要求常驻工地,且至少 1 人在现场值班,离开工地现场实行请销假制度,满分 6 分。无故离岗,每人次扣 3 分;虽有请假但每月在工地工作时间达不到合同要求,每超过5 天,每人次扣 1 分;虽有请假但逾期不归,每超过 5 天,每人次扣 2分,同时按合同规定追加处罚。

 6

  3 监理人员能准时参加业主召开的会议、交办事情处理及时,满分 4 分。迟误一次扣 1 分 4

  4 现场监理日志清楚、明晰,满分 4 分。监理日志未按规定及时填写,每次扣 1 分;弄虚作假,每次扣 4 分,同时另行追加处罚。

 4

  5 监理人员能严守廉政纪律、遵守职业道德,提供资料真实、可靠,满分6 分。每发现一次违规扣 6 分,同时责令监理部开除违规人员;两次及以上另处,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6

  6 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合同、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督促设计出图并及时审核施工图纸,满分 5 分。

 5

  7 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及时、准确、具体,满分 4 分。

 4

  8 监理审查计量资料及时、认真、准确,满分 8 分。审查计量一般差错一次扣 2 分,原则性差错扣 8 分。

 8

  9 能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处理各种工程变更和索赔,满分 4 分。一般差错一次扣 1 分,原则性差错一次扣 4 分。

 4

  10 现场 施工 管理 (49分)

 工程进度控制,符合合同要求,满足节点目标要求,满分 8 分。节点目标未按期实现,每次扣 3 分;重大节点(如影响截流、发电,或按期完工)未按期实现,每次扣 8 分。

 8

  11 驻地监理人员不脱岗、关键工序旁站到位,满分 6 分。缺一项扣 3 分。

 6

  12 监理工程师能按合同及规范要求进行原材料检验,满分 3 分。

 3

  13 监理工程师能对工序及单元工程及时检查验收,检查程序正确、资料齐全,满分 3 分。因监理原因验收推迟、导致工期延误,每次扣 1 分;事态严重,每次扣 3 分。

 3

  14 工程质量管理到位、未出现质量缺陷及事故,满分 8 分。发生一般性质量缺陷,每次扣 1 分;发生重大质量缺陷,每次扣 3 分;发生事故,每次扣 8 分;质量事故出现二次及以上,除扣 8 分外,还另行追究责任。

 8

  15 监理试验检查及抽查次数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满分 3 分。

 3

  16 能按工程中出现问题轻重缓急及时加以有效处理,检查、考核及时准确,满分 4 分。

 4

  17 督促安全生产有力,施工中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满分 8 分。发生群体性违章、监理未及时制止和处罚,每次扣 2 分;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 4 分;发生重大事故,每次扣 8 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8

  18 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督促、检查到位;承包商材料、设备堆(停)放有序、标识清晰明了;施工环境达到合同要求;协调问题及时、处置有力;做到文明施工,满分 6 分。否则每违反一条扣 2 分。

 6

  合

 计

 100

 说明:本表先由监理单位自评后交业主单位组织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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